与社交软件上结识的好友同居并合作做生意,从事业到生活都互相照应,张女士原本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幸福,直到一则消息传来,她才知道志趣相投的好友暗地里竟已假扮自己的身份行骗多时……
2020年12月,张女士接到母亲的消息,问她跟好朋友借钱不还是怎么回事,这让并没有跟朋友借钱的张女士一头雾水,思来想去,前段时间一直占用自己手机不还的好友小乐十分可疑。
2019年10月,张女士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了小乐,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还一起合作开了一家宠物粮食店。
为了做生意时与客户交流、交易都更加方便,十分信任小乐的张女士不仅会经常将自己的手机交给小乐使用,甚至还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及密码都告诉了小乐,没想到这却让小乐动起了歪心思。
2020年11月开始,小乐开始偷偷使用张女士手机向张女士的朋友借钱,她谎称张女士的支付宝或微信被限额无法使用,会在解除限制后还钱,并将限额的截图发过去以使对方信服。
信以为真的朋友们会将钱转到“张女士”的微信零钱或银行卡中,而在看到银行卡的实名信息确实是张女士后,也就没有人怀疑借钱一事的真实性,直到其中一名受害者找到张女士的母亲才让事情败露。
随后,张女士便与小乐商谈此事,小乐表示自己会归还欠款,但却始终未有所行动,张女士最终选择报警。
2021年9月,小乐被抓获归案,她承认自己冒用张女士身份借钱不假,可是这钱都花在了她与张女士旅行途中,她的初衷只是想让张女士开心而已。
但不管钱款用于何处,小乐冒用张女士的身份,让对方的朋友产生错误认识进而转账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经审查,小乐共计诈骗近七万元,数额巨大。2021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生活中,无论对方与自己的关系如何亲密,大家都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以防被“有心人”利用。另外,接到好友的转账、代付、交话费等请求时,一定要通过打电话、拨视频或其他途径与本人取得联系,确认对方身份后再操作,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