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记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郑宗普
作为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副处长,郑宗普主要负责综合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和法律审核工作。近三年来,他先后承办了《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社会关注度高、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为尽快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立法工作,在办领导的带领下,郑宗普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市环保局等单位相关同志组成法规联合起草组,迅速投入立法工作中。为了保证该项立法能够在2017年1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他们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搜集整理资料,连续多天深夜才回家。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利用一天的时间起草完成了法规初稿。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他深入多个涉农区与农民群众、乡镇干部面对面接触,全面了解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确保了立法质量。在2017年1月召开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该法规获得高票通过。
立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有关各方面出现较大分歧意见的情况。郑宗普凭借过硬的协调能力,善于提出化解矛盾问题的措施。在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过程中,种子执法管理体制问题分歧意见较大,有的主张授权种子管理机构执法,有的主张委托种子管理机构执法,还有的区提出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郑宗普认真研究新《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并全面了解全市10个涉农区种子执法体制现状,专门在静海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种子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提出在严格依据上位法的前提下,尊重各区管理现状的建议,促成各方面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