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3岁的骆成实现了学生时代的梦想,佩戴上闪亮的检徽,成为和平区检察院的一员。无论是曾经做书记员时看似简单的卷宗整理工作,还是如今作为员额检察官屡办大案、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责,骆成始终秉持检察人的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多年来,他承办的案件无一起定罪偏差,无一起证据瑕疵。
细节决定成败,从检察新兵到行家里手
骆成总是戴着一副眼镜,不时流露出质朴的笑容,如果没有看过他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充满激情的辩论,很多人会认为他是一个温和而“书卷气”十足的人。这样斯斯文文的形象,让骆成在刚成为检察官以公诉人的身份站在法庭上时,常常受到被告人的轻视。
“唯一的办法就是做好案头工作,详细掌握案件信息,将案件所有细节烂熟于心,完善证据体系,才能让被告人低头认罪。”骆成说。
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6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受理该案后,骆成查阅了大量监控录像,通过对比上千张照片及视频截图,理清了每一名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及作用。
庭审前的那些日子里,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下班,埋头在证据材料堆里,逐字逐句看材料,反复斟酌案情。因为案件极为复杂,庭审进行了四天。起初6名被告人还存有侥幸心理,但在骆成逐一摆出的证据面前,最终低头认罪。
没有无数心血的付出,便无法换来一桩桩“铁案”的成功办理。骆成的办公桌上永远堆放着一摞摞卷宗,平日他除了到看守所提讯嫌疑人或参与庭审之外,全部身心都投入在这些白纸黑字之中。他深信,严谨细致才能查出真相,这也让他赢得了“细节专家”的美誉。
做“检察匠人”,不断学习、精益求精
当被问及每天与成堆的案卷打交道,会不会感到枯燥时,爱和细节“较真儿”的骆成说:“枯燥是有的,但每一个案件会有不同,有时会让你感到充满挑战。”正是这些挑战,激励着他不断成长。
2014年,骆成承办了一个“伪基站”案。该案的两名被告人在网上购买伪基站设备,冒用任意号码强行向一定范围内用户的手机发送骚扰信息,严重威胁群众的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当时,这起“伪基站”案在天津尚属首例,即便是在全国范围内,也属于新型案件。办理这一案件,对于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着极大的考验。
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挑战,骆成心中燃起了斗志。他认真计算被告人发送骚扰信息的条数,评估其危害程度,研究如何定罪量刑,不断完善证据,最终将两名被告人绳之以法。该案的判决也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如今,骆成担任和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主要负责经济犯罪以及职务犯罪案件。面对经济案件这一专业领域,他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做个好‘匠人’。”他向书本学知识,向同事学办案技巧,向知名律师和法官学庭审经验,正是对学习不懈的追求,让他面对案件时如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
情法结合,办案不失人情味儿
刚参加工作时,师傅曾告诉骆成,“虽然这些卷宗是没有生命的,但你要知道,你办的不仅仅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师傅的话深深地印在骆成心里。
曾经,他承办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的嫌疑人常某是一名大学生,酒后冲动将被害人打伤,对于自己的行为,常某非常后悔。在骆成看来,无论是对案件的审查还是与嫌疑人的沟通,目的不只是让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把工作做到位,让他们可以正视自己犯下的错误,最终能够悔过,才是根本目的。”常某很年轻且没有任何前科,一直以来在校表现也不错,让他迷途知返,是骆成的职责,也是他的愿望。
批捕、起诉一个犯罪嫌疑人容易,但教育、挽救他们绝非易事。这其中,倾注了骆成无数心血。他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同时联系学校老师对其开展帮教工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被害人的工作。最终,嫌疑人常某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双方和解,公诉机关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给了常某继续完成学业的机会。该案的办理既彰显法律的公正,又充满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就这样,骆成从十多年前一个初出茅庐的腼腆大学生,成长为如今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多年来,骆成荣获天津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公诉标兵等荣誉称号,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谈到荣誉,他淡然一笑,转身埋进如山的卷宗中,又开始精雕细琢起来。这份敬业与执着,便是对“用匠心守护初心”的最佳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