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今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这家成立才6年的“年轻”司法所,因何能获此殊荣?这个话题自然绕不开司法所的“掌门人”——所长罗志海。
现年51岁的罗志海在基层司法部门、综治办、信访办工作多年,可以说是业务上的“多面手”。2012年11月,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筹备之初,罗志海便勇挑重担,破解各种难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手把手”对所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2013年5月,该司法所正式成立。一支由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政治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的队伍,搭建起了群众信任、企业信赖、领导放心的“大调解”平台。
近年来,罗志海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企业劳资纠纷、工伤工亡纠纷、农民工讨薪纠纷为工作重点,先后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到群众的认可。
群众利益“管到底”
“司法所辖区有千余家注册企业、8万余名职工,发生的矛盾纠纷大部分涉及职工和企业,少部分涉及农民工和建筑、承包企业。”罗志海介绍说。
解决纠纷时,无论是面对企业还是职工、建筑承包方还是农民工,罗志海都一视同仁,用法律规定说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017年6月,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企业因停产发生欠薪,300多名职工被拖欠2个月工资和社保,司法所介入进行调解。
职工的诉求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哪些问题是企业无法回避的?调解过程中,罗志海多次带队深入企业,与劳资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倾听诉求,解答各种法律疑问。
经过调解,246名职工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障协议顺利履行,罗志海又帮助职工提起了司法确认和仲裁调解书置换程序,并最终导入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罗志海又多次配合法院执行部门外出寻找执行线索。2017年年底,帮助职工补缴社保欠费72万余元,解决了154名职工的领取失业金、再就业等问题。2018年年初,在罗志海的积极奔走下,职工们拿回了400余万元欠薪,5月获得欠发的高温和年假补偿金130余万元;2019年春节前,职工们又获得经济补偿金400余万元……
遇事坚决不撤手,群众利益“管到底”,让罗志海赢得了职工的认可和感谢,先后10余次收到职工赠送的锦旗、表扬信等。
誓做公平“第三方”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之一。作为一名资深调解员,罗志海在工作中凭借娴熟的沟通技巧和强烈的责任心,凡事从“理”出发,耐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外地男子张某与妻子李某在津打工,今年夏天,李某在一处工地打扫卫生时突发心脏病,经送医抢救三天,最终不幸离世。
张某的兄弟姑嫂等闻讯从外地赶来,向雇佣方讨要说法。在事情是否属于工伤、补偿金额等方面,家属与雇佣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在津吃饭住宿等成本很高,情绪已经出现不稳定的苗头。
7月1日,张某的家属围堵工地,工地负责人拨打“110”报警。民警接警后,按照“公调对接”机制邀请司法所调解员共同调解。
经了解,工地项目部临时雇李某清扫配电箱内尘土,两者之间的关系为雇佣劳务关系,而不是家属认为的劳动关系。此外,公司在李某发病后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垫付了前期抢救医药费7.8万元,已经尽到了应尽义务。
调解员和民警经过分析研判,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次日,罗志海分别与矛盾双方进行了谈话,倾听双方心声,着重了解了双方诉求标的的差距。
张某提出,希望雇佣方赔偿自己20万元,而工地项目部负责人表示,算上之前垫付的医药费,最多只能再补偿家属8.2万元,总共不能超过16万元,否则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了。
对此,罗志海一方面将企业的“赔偿底线”告知张某,一面向其详细讲解了起诉所需要的材料、诉讼大致流程和诉讼风险,并联系了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在此期间,罗志海和同事们细致、耐心、反复地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企业方面提高了补偿费用。张某及亲属经过商议,决定接受该方案。随着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一场因受雇方突发疾病去世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找准症结解难题
“办事有能力,调解讲方法。”这是和罗志海打过交道的企业、群众对他的评价。在他的努力下,大量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化解,形成了遇事找法、处事靠法的良好氛围。
刘某等五名股东在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厂创业已有10个年头,由于公司一直没有太大盈利,分红情况也不理想,今年7月初,童某等4名主要股东(合计占股75%)准备对公司停业清算,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先行停产整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刘某(占股25%)反对股东会停产整顿的决议,认为仓促停产会给公司和所有股东带来巨额损失。
分歧无法解决,正在气头儿上的双方在公司大门上各加了一把锁,在公司门口对峙起来。根据“公调对接”机制,调解员和民警一同前往现场调解。
“根据《公司法》,童某等四人占股75%,股东会所作出的停产整顿决议是有效的,应当得到执行。”其间,调解员清晰的法律分析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刘某不再坚持所谓的“法人权利”,转而提出公司20多名职工一下子失去工作会形成社会问题。
根据当时的情况,调解员及时结束了当天的调解程序,给双方一个缓冲期,约定转天上午继续调解。
根据调解员的汇报,罗志海连夜制定了调解方案。第二天,罗志海首先约谈了刘某,并试探性地提出由刘某收购其余股东股份的解决方案。果然,刘某对该方案十分感兴趣。接下来,罗志海又向童某等人讲解了清算的相关流程,同时告知公司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安置也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双方进行协商,不管对股东、公司还是社会,都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随后的调解工作中,罗志海围绕75%股权的市场价值展开。经过多次现场调解,刘某与童某等股东最终协商达成一致,刘某出资165万元收购其余4名股东的全部股权。公司得以继续经营,20余名职工避免了失业的局面,一场因股权纠纷引发的棘手矛盾就此化解。
在司法所的平凡岗位上,罗志海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据统计,自2012年担任司法所所长至今,罗志海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0多件,帮助1100多名农民工要回欠薪1000余万元,帮助1000多名企业职工获得经济补偿、工资保险福利等1700余万元……由于成绩突出,罗志海还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
只有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社会才会稳定和谐。罗志海常说,自己的心愿很简单,“只要群众满意,我就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