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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业务“标兵”是怎样炼成的

发布时间:2022-06-21 19:03:24作者:佚名来源: 天津长安网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来自本市河东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王卉竹荣立一等功。王卉竹今年32岁,从事检察工作已经7年了。在这7年间,她曾先后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7年10月,王卉竹代表天津市检察系统参加了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获得了“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实现了天津刑事申诉业务领域全国业务标兵“零”的突破。

  珍惜一切办案机会

  提高办案水平

  在王卉竹看来,正如好的运动员需要反复训练,一名好的检察干警也需要大量的办案经验积累。然而,作为一名基层控申干警,她能遇到的案件并不算多。为了增强办理复杂案件的能力,王卉竹珍惜一切办案机会。

  2017年3月,王卉竹接到任务,要去高检院参加为期三个月的“以案代训”。当时,她的孩子不满8个月,还在哺乳期,院里的同事都以为她会拒绝,但王卉竹却兴奋地答应了。因为她深知,这不仅是单位指派的任务,更是提高办案水平的绝佳机会。

  为此,她提前结束了哺乳假期,带着孩子一起到了北京,借住在亲戚家,每天上下班往返3个小时。3个月里,她独立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72件,案件数量接近上年度全市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总数,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证据审查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这也成为她职业生涯中的宝贵财富。

  厚积才能薄发。从检以来,王卉竹始终坚守在一线,办理公诉案件80余件、刑事申诉案件9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无一错案。工作还不到6年时,王卉竹就在第二届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称号,并被评为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

  以工匠精神办案

  把每个案件办精、办细

  “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王卉竹忙活了整整3天,终于从几十本厚厚的证据卷中找到了原有证据的矛盾之处,打开了一起疑难复杂申诉案件审查的突破口。

  那是一起团伙抢劫、盗窃案件,发生在6年前。原审被告人有11名,各类证据条目近千项。被告人周某提出申诉,称原判决中认定其参与犯罪的次数有误,有两次抢劫他并没有参与,因为当时他正在甘肃看望朋友。

  “办结一个案件,看起来似乎只是多了一本案卷,增加了一个结案数,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要面对的可能是海阔天空,也可能是森严的高墙监狱,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王卉竹不满足于把案件办完,而是要把每个案件办精、办细。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她以排查原有证据矛盾点为突破口,通过补强证据、收集新证据,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在此基础上,她设计并制作了多份表格,详细统计了周某每一项犯罪事实的佐证情况。经过缜密的审查,她发现多名同案犯的供述之间彼此矛盾,尚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经过多方查找,王卉竹提取到以周某的身份信息记载的购票记录、住宿记录、银行卡流水信息等多份重要证据,排除了周某在案发时参与犯罪的可能性,并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

  做群众的贴心人

  将矛盾化解在检察院

  王卉竹常说,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精通业务、妥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好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她应尽的本分。

  在日常的接待工作中,王卉竹用真心、诚心、热心、爱心和耐心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面对群众,她力求把法律问题分析透,把事实道理讲明白,将一个个矛盾化解在检察院。

  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时,年过六旬的老哥俩儿因为长期家庭矛盾大打出手,弟弟被打成轻伤。哥哥主动认罪并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最终被判处缓刑。然而,弟弟却拒绝接受哥哥的赔偿,要求从重处罚哥哥,坚持申诉。

  见此情况,王卉竹多次找到弟弟,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和推心置腹地说理,最终弟弟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临走的时候,弟弟特意对王卉竹说:“王检察官,我真心感谢你,你不光给我讲明白了法理,也帮我打开了多年的心结!”

  迎接新挑战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年初,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需要,王卉竹被调入第五检察部工作。该部门负责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提起检察公益诉讼等。

  对王卉竹来说,全新的工作内容,意味着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的全面转型。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她抓紧时间学习民事、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应对新的挑战。

  面对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不高、案件规模较小、工作局面还未完全打开的现状,王卉竹和同事们走进社区,寻找辖区内是否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她每天都会查看政务平台,看是否有群众举报信息,对其中可能属于检察公益诉讼管辖的案件线索逐一实地调查。为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王卉竹多次走访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调研。

  今年上半年,王卉竹发现,在办理一起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销售案件的过程中,办案单位对于立案、审查起诉、审判情况没有向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反馈,导致食品犯罪的直接责任人被判处刑罚后,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户以及对商户有管理职责的经营者未能及时受到行政处罚。

  为此,王卉竹和同事们依法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予以行政处罚,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这就是王卉竹,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她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她用青春传递新时代检察干警正能量,用热血为胸前检徽增光添彩。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cazx/tjcaw-iicezzrr22961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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