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立法人”,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郑宗普主要负责综合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和法律审核工作。近3年来,他先后承担了《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力争做到每一项立法都遵循法理、符合事理、通达情理,使之有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主动认领“硬任务”
近年来,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而农作物秸秆焚烧是造成空气质量不佳的一个原因。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立法,树立刚性约束,是破解难题的“治本之策”。
2016年11月,根据市委要求,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尽快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立法工作。郑宗普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农村委、市农委、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法规联合起草组,迅速投入立法工作中。
该项立法要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郑宗普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搜集整理资料。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他利用一天的时间起草完成了法规初稿。在注重工作效率的同时,郑宗普并未忽视立法质量,他从不回避矛盾,提出了秸秆露天禁烧的具体管理措施。
他深入多个涉农区,与农民、乡镇干部面对面接触,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听取基层干部的经验做法和体会。在调研时,部分农户反映,他们露天烧秸秆,对土壤起到了肥化作用,而且如果禁止露天烧秸秆,他们就需要捡拾、收集、运输,增加了成本。
了解到这一情况,郑宗普和同事们搜集整理资料,从矛盾入手,研究出了破解之道。在立法的过程中,他们把秸秆的收割、捡拾、打捆、粉碎的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给农户减轻负担。同时,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在税收、信贷、投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以秸秆的综合利用,推动露天禁烧,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2017年1月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作为地方性法规获得高票通过。
敢于啃下“硬骨头”
在立法过程中,郑宗普敢于直面矛盾,专挑“硬骨头”啃,凭借自身过硬的业务能力,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2017年,在研究制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地方具体适用税额时,相关主管部门与部分排污企业就税额标准产生了较大分歧。郑宗普为企业与相关部门搭建沟通平台,广泛搜集整理立法背景资料,深入研究分析,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加强协调处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座谈交流,发表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在郑宗普的主持下,确定的税额标准获得各方一致认可。
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过程中,郑宗普和同事就条例内容书面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等70个部门和单位及16个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等形式,听取了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学者和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针对各方面提出的170余条意见,他们会同相关部门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对涉及利益主体多、情况复杂的焦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反复进行磋商解决。最终,全部达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31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善于提出“硬措施”
郑宗普认为,地方立法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上位法规定,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用的制度措施。在《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过程中,各区对于种子执法管理体制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有的主张授权种子管理机构执法,有的主张委托种子管理机构执法,还有的提出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郑宗普认真研究国家新《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全面了解全市10个涉农区种子管理工作现状,深入宝坻区、蓟州区实地调研,并专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种子企业、种子科研机构、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严格依据上位法的前提下,尊重各区管理现状,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通过广泛调研,郑宗普发现,与先进地区相比,本市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有待提高。经过与科研单位、种子企业深入沟通交流,他提出支持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产学研联合体,选育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优良品种的措施建议,并提出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维护种业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和科研单位搭起鹊桥,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