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征,渔山戒毒所四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42岁的他,自1997年参加工作,连续24年扎根基层一线,他把汗水挥洒在这里,把青春奉献在这里,把人生书写在这里。
刚参加工作时,地处偏远的渔山所条件十分艰苦,“白面书生”的王新征很快就打磨成了“黑小伙”,他从身边的“老管教”身上,看到了什么叫默默坚守,知道了什么叫无怨无悔。2007年6月28日,王新征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提醒自己,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遭遇什么挫折,都要对党忠诚,积极工作。
2017年初,王新征由副大队长升任大队长,成为大队的“领头雁”,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的权力是党组织赋予的,我手中的权力只在阳光下行使,大队的每一名警察随时都可以监督我,一旦我言行不一,这个大队长我主动让位!”
王新征说到做到,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为全队民警树立了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榜样。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王新征很少休节假日,有时实在困倦了,只是中午打个盹儿。大家劝他多休息,王新征说:“个人这点事不算啥,工作上的事才是大事。”一次,父亲因心梗需要做支架手术,王新征把父亲送到了医院,但因队里还有一大摊子事需要处理,他马上返回岗位,直到父亲做完手术,王新征一天工作也没有耽误。
王新征始终盯紧戒毒人员戒治管理难点,坚持政策攻心、谈心交心,注重心理矫治,把思想教育与温情感化相结合。2019年5月30日深夜,戒毒人员张某的妹妹急匆匆来到所里寻求帮助。原来,张某的妻子因病不幸离世,家人希望能够让张某和妻子见最后一面。王新征立即向所领导汇报,又马不停蹄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第二天早晨7点,大队五名民警整装出发,带着张某奔赴目的地。出发前王新征叮嘱民警既要安抚好张某的情绪,又要确保绝对安全。葬礼过程中,张某泣不成声,悔恨之意溢于言表。“我一定好好戒毒,早日回归社会!”通过亲情的感召、民警的感化,张某更加坚定了戒除毒瘾的决心。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战“疫”吹响集结号,有着抗击“非典”经验的王新征主动请缨,他把父亲留给了年近七旬的母亲,把儿子送到岳母家,义无反顾地扎进封闭管理区,从大年初二开始,连续在封闭管理区坚守了84天。大队民警在王新征的带领下冲在前、顶在前,坚决阻断了疫情向戒毒所传播。
24年来,王新征先后荣立2次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天津市教育转化先进个人,1次荣获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1次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2020年又分别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以忠诚坚守和奋勇担当,努力践行了面对党旗立下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