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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发布时间:2022-06-21 20:32:41作者:佚名来源: 天津长安网

  

  伏案埋首,审阅卷宗,从纷繁复杂的案卷中解析案件脉络;甄别善恶,维护正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是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红颖十一年如一日的刑检人生写照。心怀正义、兢兢业业,她用自己的忠诚和奉献,坚守着梦想与信仰,书写着检察干警对公平正义的责任与担当。

  

  刑检“新兵”初战告捷

  2010年,办理了11年职务犯罪案件的张红颖,因工作调动,开启了自己的刑事检察生涯,一干又是11年。

  事实上,张红颖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凭借着自学通过了司法考试,当她面对之前从未涉足过的刑检工作时,“那时的我,脑子里装满了理论知识,但最缺的就是实践。”她这样评价那时的自己。

  张红颖的刑检第一案是一桩青少年聚众斗殴案,涉案7名青少年,对于“初来乍到”的她来说,十几本案卷放在桌上,就像一座小山,而翻看案卷时,看着密密麻麻的嫌疑人供述,每个人的陈述都各不相同,该如何理清案情呢?瞬间让她的脑子里面一团乱麻。

  “那时看卷看得特别细,生怕漏了哪一个细节,影响自己对案情的判断,也正是被这样的担忧捆住了手脚,案件竟然无法办理下去了。”张红颖回忆,正当她陷入“死胡同”时,当时的未检科的老科长给她带来了及时的指导。

  “办案子,要抓主线,看主要事实,再根据每个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细分罪责,这样一来,是不是思路就清晰了?”“老师傅”的指点让张红颖豁然开朗,按照这个思路,她一下子“开了窍”,很快理清了案件脉络,提讯嫌疑人,和嫌疑人的监护人沟通,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法院采纳了起诉书对嫌疑人指控犯罪事实的认定,而这也标志着张红颖的刑检之路“初战告捷”。

  在之后的日子里,张红颖边学边干,不懂就问,辛勤工作中,她从“小学徒”成长为能力出众的检察官,在很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工作中表现优秀。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在津沽大地打响,面对艰巨的扫黑除恶任务,她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相关会议精神,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了准确的认识,为打出一场“漂亮仗”奠定了基础。

  艰苦鏖战拔除黑恶毒瘤

  

  2019年下半年,宝坻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办理一起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恶”变“黑”的涉黑案件,张红颖是案件的主要承办人之一。该案犯罪事实多、涉案人员广、时间跨度长、客观证据少,为审查认定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经过对案情的分析研判,专案组认为,该犯罪组织确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但关键性问题并未查透。于是,专案组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沟通,公安机关根据专案组的研判意见,组织、抽调人员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

  桌上案卷叠了一层又一层、涉案证据看了一遍又一遍、笔记写了一页又一页……在取证过程中,张红颖一边审查案卷,一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班加点对在案证据开展综合审查。通过共同努力,专案组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5起案件立案侦查,这让张红颖夜以继日的工作终于有了回报。

  

  而到了这5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已是2020年春节期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为提讯嫌疑人的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这要感谢公安机关的配合,看守所为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才能让我们顺利办案”,张红颖回忆。

  时间紧迫,为了实现一次提审嫌疑人就将问题全部问清,不再“返工”,张红颖将整个案件制作成表格,将每名嫌疑人的涉案情况条分缕析,这样一来,思路越清晰,提讯起来就越有效率。张红颖说,那时候,白天和专案组成员一起提讯,晚上加班研讨,还要写出长达百万字的审查报告,工作强度非常大,但是连她自己都感到奇怪的是,“竟然不觉得累,每天身上似乎有用不完的劲儿”,因为她感到,工作的每一点进展都是对她最大的鼓励。

  2020年5月底,鏖战数月的张红颖和专案组成员圆满完成审查起诉任务,之后,宝坻区人民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全部认定、对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全案人员均认罪服法,该案还被评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优质案件。

  办理新型犯罪案件显身手

  

  十一载栉风沐雨,十一载春华秋实。凭借着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张红颖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使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审判,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伸张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迁,近年来,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对于新型案件的办理工作,张红颖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今年7月,张红颖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嫌疑人梁某是甘肃人,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梁某明知诈骗嫌疑人使用自己绑定网银和手机号的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却依旧将卡片“借给”诈骗嫌疑人,在认真审查、详细阅卷、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后,张红颖认定梁某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庭判处梁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梁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而检察官张红颖对该案准确地把握,成为宝坻检察院在新兴案件办理的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缩影。

  “我始终记得那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张红颖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肩上责任之重她的决定左右着一个人的人生,不同的判断会给当事人带来决然不同的影响。所以,对待每一件案子她都非常仔细谨慎,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惩恶扬善、守护正义,是我一生追求的目标。”怀揣着“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张红颖在深厚的司法实践沃土中绽放出检察人美丽的风采。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cazx/tjcaw-ikqciyzk9724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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