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第一次踏入检察院的大门至今,13年过去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刘家卿努力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的忠诚与信念,用她自己的话说:“那个原本只当成饭碗的职业,在不知不觉中,已悄然升华为阳光般的事业……”
刘家卿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2005年考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公诉岗位一干就是13年。13年来,刘家卿不仅迅速完成了从一名检察新兵到一名优秀公诉人的转变,而且担负起了全市乃至全国众多大要案的审查起诉重任。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为她赢得了广泛赞誉。
13年来,刘家卿先后获得天津市优秀公诉人、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四次。近年来,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注重延伸检察职能
人民检察官首先要心系人民,这是刘家卿始终铭记于心的理念。多年的办案经验让她领悟到,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越多,越能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于是,她在严格把握案件质量的同时,注重延伸检察职能,解决百姓关心的问题。
在办理两起银行工作人员诈骗案时,刘家卿通过对比发现,嫌疑人都是利用老百姓不了解金融知识的弱点,虚构高息理财产品,骗取储户存款,不仅给200余名被害人造成5000余万元的财产损失,而且暴露出涉案银行的金融安全隐患。
于是,刘家卿创新了类案问题汇总的工作方式,研究了多起类似案件,梳理出相关银行业务管理漏洞,从技术提升、强化监管、公开警示等角度向三家涉案银行制发了检察建议,使银行方及时取消了问题业务,保护了百姓存款安全。
刘家卿担任公诉处副处长之后,适逢打击贪污腐败犯罪的关键时期,她意识到腐败案件多发必有其背后的制度漏洞,于是,带领干警对在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逐一分析梳理,对每个涉案国有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均收到了回复,有效推进了涉案单位的制度建设。
被害人眼中的“自己人”
刘家卿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被害人既不懂法律程序,又无力聘请诉讼代理人的情况,每一次,她都会耐心地为他们答疑解惑。
一次,刘家卿受理了一起多年前发生的凶案。嫌疑人为父子俩,被害人则是一死一重伤。奇怪的是,被害人王某的证言反复变化,今天说是父子俩中的儿子持刀捅人,明天却说是父子俩中的父亲持刀作案,案件扑朔迷离。刘家卿怀疑被害人受到干扰,便亲自联系王某。经过几次沟通,她发现王某是因为觉得侦案时间长产生不满情绪,不愿配合调查取证。
于是,刘家卿主动为王某提供法律咨询,详细解释司法流程,终于化解了王某的不满情绪。在刘家卿的引导下,王某通过对两名嫌疑人身高、体态、案发现场所处位置等细节的回忆,找出了两名嫌疑人的区别,最终指认出嫌疑人中的父亲岳某是持刀杀人的真凶,与现场其他证据相吻合。刘家卿还鼓励王某出庭作证,让这起陈年凶案水落石出。
案件审结后,王某经常打电话给刘家卿,就自己的民事赔偿问题征求意见,用王某的话说:“我把公诉人当成自己人了。”
成为检察业务专家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可谓“十年磨一剑”。刘家卿利用业余时间潜心研究检察理论,经常到档案室翻阅案卷,学习前辈的经验。充足的准备让她在工作三年后就先后获得了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第一名、天津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最佳辩手、全市出庭业务评比第一名、全国公诉人团体论辩赛华北赛区最佳风采奖等成绩。
在全国女检察官协会演讲比赛中,她以80后女检察官的视角,将新生代检察官的昂扬斗志抒发得淋漓尽致,获得二等奖,连与会的最高检领导都禁不住慨叹:“80后女检察官,真是后生可畏!”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这个三年一届的竞赛可谓全国优秀公诉人的“华山论剑”。作为天津市的参赛选手,刘家卿研读了上百本期刊论著,每天还要站在镜子前演练自己的论辩技巧。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论文、辩论、答辩、审查报告、出庭评比,经过三轮竞赛、五个项目的层层筛选,她最终从全国102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成为优秀公诉人绝不仅仅是“嘴上”功夫,刘家卿还注重调查研究,她撰写的《死刑案件量刑建议实务探究》等20余篇文章先后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公诉人》《中国检察官》等核心刊物上刊登。
13年的磨练不仅使刘家卿成长为全市检察机关的专家型人才,还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评审,成为天津市最年轻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