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设区市中院主要领导调整
1月17日,南京市委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华,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出席会议。会上,王华宣读了江苏省委、南京市委关于南京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任命李后龙同志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并提名其为院长候选人,孙道林同志不再担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1月17日上午,南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南通市委书记王晖,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封春晴,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斌出席会议。会上,封春晴宣读了江苏省委和南通市委的职务任免决定:刘坤同志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候选人;曹忠明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另有任用。
1月17日下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剑锋,徐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杜庆琦出席会议。会上,杜庆琦宣读了江苏省委、徐州市委关于徐州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任命刘建功同志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并提名其为院长候选人;花玉军同志不再担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1月17日下午,苏州中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苏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祁松出席会议。会上,祁松宣读了江苏省委和苏州市委的职务任免决定:蔡绍刚同志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徐清宇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职务。
1月17日下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连云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利峰主持会议。刘利峰宣读了江苏省委和连云港市委关于连云港中院主要领导的调整决定:李红建同志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院长候选人;蔡绍刚同志不再担任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1月18日下午,常州中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常州市委书记陈金虎,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一波出席会议。会上,梁一波宣读了江苏省委和常州市委的职务任免决定:曹忠明同志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马荣同志不再担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职务。
1月19日上午,盐城市委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荣主持会议,盐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费坚宣读有关任免决定:李江蓉同志任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候选人;王世华同志不再担任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及院长职务。
3个设区市检察院调整检察长人选
1月17日,镇江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张媛同志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检察长候选人;免去张新祥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检察长职务。
1月17日,扬州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鲍书华同志提名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戴飞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1月18日下午,常州市委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陈兴生同志提名检察长候选人,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免去葛志军同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