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对全国法院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国权代表云南法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少数民族聚居,经济欠发展不平衡,边境线长,案件涉边特点突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较为多发。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打拐工作,云南法院在最高法院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防止舆情蔓延,彰显云南法院依法严惩拐卖犯罪的态度。
董国权表示,云南法院将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精神,坚决做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工作。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犯罪。锁定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同时充分适用财产刑,斩断该类犯罪经济基础。二是注重司法协调,形成打拐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历史积案,不纠缠细枝末节,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法律威慑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防拐意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妇女、儿童的反拐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案件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云南高院刑庭、少审庭负责人和刑事法官在分会场参会。
(文/和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