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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云南法院人】黄丽娟:踏上这条道路,就要风雨兼程,勇往直前

发布时间:2022-04-23 22:44:22作者:佚名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黄丽娟入选为“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该活动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云南法制报、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政法融媒体中心共同承办,目前已进入推荐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环节。下面,让我们来近距离了解下这位候选人。

  自参加工作以来,黄丽娟自觉履行审判职责,敢于担当责任,她办理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质量过硬,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因业绩突出,2021年,她被评为全省法院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22年,她被评为云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此外,她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

  

  一心向党 诠释忠诚担当

  19年前,黄丽娟第一次作为一名法院人驻足法院门前,仰望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注视庄严高悬的国徽,一股神圣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她深知那华表和麦穗架起的金色天平,昭示着法律的权威,饱含着群众的殷切期盼,承载着共和国赋予的神圣使命。

  满怀对党的深情,她在审判岗位用讲政治、顾大局、扬正气的坚定信念,履行审判职责,恪守责任担当。

  

  一心奉公 坚守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每一个法院人不懈的追求。黄丽娟始终坚持用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严格公正审判,匡扶社会正义。

  在审理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时,黄丽娟夜以继日,废寝忘食,为了一个细节,她反复核实,只为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腔赤诚 传递司法温度

  作为一名女法官,黄丽娟在办案过程中多了一份细心。她始终认为法律是有“温度”的,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上,对于初犯、偶犯、年纪较小的被告人,她坚持加强法庭教育和正面引导,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与其沟通,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以达到刑事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2020年,在审理一起涉恶案件时,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未成年人,她的心情格外沉重。20余名原审被告人中,有人父母离异,有人是留守儿童,甚至有人父母已离世,他们因家庭的不幸,慢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审理过程中,黄丽娟特别注重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耐心宣讲法律,告诉他们要明辨是非,最终,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认罪悔罪。

  “法律本没有温度,但是法官人性化的司法却可以传递司法的温情与热度。”黄丽娟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一身正气 彰显司法权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丽娟始终奋斗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斗争的第一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把握案件认定标准,把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办案质量。

  为重拳惩治黑恶势力,彰显司法权威,黄丽娟不惧案情复杂、证据繁多,仔细研究,抽丝剥茧;不怕涉案人数众多、矛盾激烈,耐心沟通,逐题破解。

  2018年1月至今,黄丽娟共审理涉黑案件5件67人,涉恶案件16件174人,参与审理涉黑恶案件45件504人。其中一件18人涉黑案,涉案事实36起,涉及罪名13个,卷宗118册,面对复杂的案情,她顶着巨大的压力起早贪黑工作,经过连续6天的庭前会议及开庭审理,撰写了长达511页248000余字的刑事判决书,及时高效审结此案。

  

  一清二白 恪守清正廉洁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刑事法官,黄丽娟时刻面临着权与法、情与法的考验。她深知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这个道理。在办案过程中,面对或含蓄或直白的邀约,她一概拒绝,绝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当事人的正常诉求,她都耐心听取、及时回应。她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守廉洁底线,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人民法官本色,做到办理过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质量过硬、公正廉洁。

  工作路上经风雨,审判台上写春秋。黄丽娟说,“无论遇到多少困难,无论有多少的误解曾让我感到沮丧,无论付出的努力是否得到认可,但踏上这条路,就意味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风雨兼程,勇往直前”。

  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黄丽娟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坚定执着,对广大群众的深厚情谊,书写着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担当。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4/id/66477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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