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泗县公安局墩集派出所值班民辅警立即前往村部,经详细了解后得知,史某某等农民工在汴河新村大贺小区工地的干活工资拖欠一年多了,多次找包工头刘某索要未果,现在联系刘某推脱不见,他们就找到村委会了。民警一面安抚工人情绪,表示理解,一面联系包工头刘某,要求双方当事人下午3时到派出所进行调解。
在做好农民工工作回所后,民警又再次电话联系刘某,对刘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承担的后果进行了警示解释.刘某承认欠史某某等工人工资6万余元,因工程款至今未拿齐,自己手中又没有余钱,导致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避免事态扩大矛盾升级后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民警要求刘某想尽一切办法筹集钱款快速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当天下午3时,在派出所调解室内,刘某将带来的6万余元现金,全部发放到史某某等民工手中。民警对史某某等工人索要劳资的不当方式和刘某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均表示接受并互相谅解。
至此,这起劳资纠经民警的努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及时消除了治安隐患。
(安徽省泗县公安局政治处:柏立席陆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