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法台连着大社会,事事件件关乎大民生。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郑星将法律的严谨、理性和女性的温情、感性融为一体,炼就百姓心中的正义天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誓言,展现了新时期女法官铁血柔情和凛然正义。 郑星是一位从检察院走出来的刑事法官,虽然都是在司法机关,但是脱下检察装,换上法袍,从监督者变成了裁判者,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郑星: “检察官相对工作而言它担当的是刑事原告的角色,所以在法庭上是慷慨激扬、指控犯罪,那么作为法官它是一个静默的倾听者,要站在一个中立的角色,全面地听取检控双方的起诉意见,也要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更要听取被告人的诉辩意见,只有综合考量全面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对被告人(对当事人)作出合理的量刑。” 岗位变了,角色变了,但胸前的国徽和心中的信念一如既往地闪着光。在长期刑事审判工作中,郑星往往为了澄清一个犯罪事实,反复查阅卷宗材料与大量法律依据,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从不草率下判。2018年以来,她作为主审人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275件,所在庭室每年案件审结率均达95%以上。她主审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无一上诉、无一抗诉、无一被评为不合格案件、无一被省院发回改判。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黄冰晶: “她很注重平时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坚持法理结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的惩罚。” 刚毅中透着柔和,正气中洋溢着善良,微笑中充满着亲切,这就是郑星身上所具有的独特美。她用“铁血柔情”让法律更有爱的温度。在之前审理的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抢夺的犯罪案件中,郑星发现其中一名未上诉的被告人年龄与实际年龄有出入,未满14周岁,并且是被拐卖儿童,为了维持生计,走上犯罪道路,于是,她积极推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力合作,找到了被告人的亲生父母。 郑星: “以人为本、为民司法是所有法官最基本的一个职业道德,这个案件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这8个字的重要性,以人为本、为民司法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真实的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体现出来的。每个司法案件它只是一个小小的水滴,但是聚滴成海的话,就可以折射出法治的光芒,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更加具有认同感。” 从穿上法袍那一刻起,不论办理大案小案,郑星都用心对待,并在情与法中寻找并把握住平衡点,做到无愧于心中的法律天平。郑星先后多次获嘉奖,今年,她被福建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郑星: “在建党百年之际能获得这么高的荣誉,内心是非常激动的,我想这不但是对我个人的肯定,更多的是对莆田法院在这个审判过程中的一种认可。作为党员法官,我们更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信念,作为自己的行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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