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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庭审一案 警示一片

发布时间:2021-08-13 07:45:06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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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分企业领导干部、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现场(李建荣  摄)

   

  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随着法官敲响法槌,李亚中、陈家莉被法警带入法庭,脚镣在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给旁听的“熟人”带来强烈的心理冲击,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第一次旁听庭审。

  “李亚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一个月;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一个月……”

  被告人陈家莉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李亚中曾任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家莉曾担任的则是该公司总会计师。法官当庭宣读了一审判决结果,旁听人员倾刻露出震惊、惋惜的神情。“亲身见证曾经熟悉的同事、熟人、朋友因为违法犯罪被当庭判处重刑带来的思想震动,比在新闻媒体、文件通报上看到判决结果要强烈的多,省国资经营公司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舒仕能感慨:这是击得最“重”、震得最“响”的一次警钟。

  “李亚中在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党委会、董事会名义上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事项上却率先发表明确意见,让其他班子成员不敢提出反对意见。李亚中在国资经营公司任职时间长达19年,陈家莉也在该公司工作17年,知道本企业管理的漏洞不仅不堵塞反而利用这些漏洞,结成利益团体,凌驾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之上……”警示教育现场,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卢风向旁听人员剖析了案件原因。

  除此之外,公诉人员还详细讲解了“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条款,对旁听人员提出的疑问作了法律解读,消除了部分旁听人员“企业经营决策中只要不揣自己腰包就不会受罚”的认识误区。

  “通过这次庭审教育,今后自己一定要严格执行程序,项目投资时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做到阳光决策,切忌个人说了算。”富润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秦明表示。

  今年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不放松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同时,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净化优化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组织国企领导干部旁听宣判,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堂特别的‘党课’,目的就是让大家知敬畏,慎用权。”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既保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又将惩处、教育、治理紧密结合,努力实现“查处一个、规范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作者:李建荣)

  编辑人员:张镥丹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7xyVUVUeW/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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