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利举行。报名参加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按照自行选择的考试地点分别在上述三地参加了考试。
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对于发挥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的专业作用,更好地支持港澳律师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去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同年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关试点办法,对试点工作涉及的报名、考试、申请执业、业务范围、执业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作出规定。
司法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做好2021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为便利香港考生参加考试,避免来内地后较长时间隔离,经批准,司法部在香港增设考场,并与香港律政司签署备忘录,由香港律政司协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负责香港考区考务工作。
为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举行,司法部指导广东省司法厅及深圳、珠海市司法局、香港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考点考场布置、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考试实施工作的各个环节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不出纰漏,不出差错。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安全保密,确保不泄密、不失密。协调香港中联办、广东省司法厅,保障香港考区试卷安全往返。完善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考生安全、试题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考试当天,司法部派出巡考组,分赴深圳考区、珠海考区进行巡考,并委托香港有关方面在港巡考。
考试报名期间和考试期间,司法部及各考区坚持热情服务考生,加强对考生的服务保障。各考区严格落实有关考试组织实施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和秩序,细致做好服务考生的各项工作,受到考生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