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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全面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庭审现场变纪法教育生动课堂

发布时间:2021-08-02 23:03:3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近日,房山区长阳镇牛家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贺德余涉嫌贪污罪一案在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房山区纪委监委组织长阳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全区各乡镇(街道)新任党支部书记代表共计90余人到庭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经查,贺德余在任长阳镇牛家场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长阳镇政府开展京石客运专线(长阳段)工程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增被拆迁土地面积、增加地上补偿物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240余万元。调查终结后,房山区监委将贺德余涉嫌贪污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贺德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中痛心疾首:“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辜负了全村人的信任,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犯下了罪行……”

  “基层干部离民生民利最近,为民干实事最能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一旦违法乱纪、中饱私囊,也最容易失去民心。作为公职人员,面对私利,要守住法律红线,自觉抵制诱惑,慎独慎微慎行。”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阐明了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支部书记们表示深受警醒和教育:“心情非常沉重,贺德余是我们身边的人,做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在重大项目拆迁、工程占地等工作中要守住底线,依法依规办事。”

  近年来,房山区纪委监委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围绕区内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多批次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受教,把庭审现场变成纪法教育的生动课堂,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文/张承科责编/孔镇)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7/t20210730_74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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