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小聪,1962年10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技术工作支队警务技术二级主任。他充分发挥刑事技术专长,创造性地开展侦查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全省刑侦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从警以来,全省发生的大要案、疑难案件,翁小聪几乎都要到现场去。他先后参加960余起重特大案件现场勘(复)查和侦破工作,参与检验鉴定3100余起刑事案件的各类疑难痕迹物证。他钻研业务,技术精湛,在公安核心期刊《刑事技术》发表技术论文3篇,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并正式发表论文7篇,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7篇。
翁小聪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标兵。2021年6月,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