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21年5月初,我被选派到大足区龙石镇青山村担任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刚接受任务时,我的内心很忐忑,因为面对全新的工作领域,我深感自己能力不足,怕有负组织重托,但后来,我明白了自己身为共产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迎难而上,不惧苦和累。于是,我到青山村报到后,迅速转变角色,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带领下,通过一个月的实地走访和调查研究,协助和配合村支两委,围绕“二三四”工作思路展开各项工作。
青山村是市级脱贫村,总面积约4.9平方公里,全村8个村民小组,955户3234人,共有脱贫户80户289人,党员58人。脱贫攻坚期间,青山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修建乡村公路17.2公里、人行便道34公里,通过种植柑橘、花椒、培育黑山羊等方式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显著成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要铁肩担责,努力完成乡村振兴的神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青山村村民同甘共苦,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干字当头,因难而上,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真抓实干,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的青山村,让村民们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我深知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并不是我一个人在战斗,有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各位同事的支持帮助,我一定不辱使命,圆满地完成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为法院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