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新形势下,政法队伍肩负的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显而易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事关人民法院的前进方向、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关键所在,是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更是执法办案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本文以笔者所在法院为视角,就基层法院如何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建院,筑牢司法为民根基”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现状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既要靠教育、也要靠制度。教育解决认识问题、价值观问题,形成自律力量;制度解决规矩标尺、行为规范,形成他律力量,只有二者同向发力,才能相得益彰。近年来,洛川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新时代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定海神针”,坚持“种树培根、养德培心”理念,努力实现固本培元、凝神铸魂的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题教育,通过“晨学夜读”、“八小时之外学习”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专题讲座,实现政治教育全覆盖,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干警坚守政治信仰,坚定初心使命,筑牢忠诚之魂。在持之以恒的学习中对表对标、校准偏差,在司法实践中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真正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镌刻于心、外化于形,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价值引导,提升文化涵养。培育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是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强化价值引导,以培育全体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通过举办专家大讲坛、读书会、演讲赛,展示家风家训等活动,激励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切实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注重责任牵引,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如何让审判权在公平公正的轨道上运行,需要内在约束和外在制约,确保独立行使审判权,也能让党和人民放心。近年来,通过“警钟长鸣+红脸出汗”的方式,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让法官常怀敬畏之心,牢记人民嘱托,真正让改革“红利”激发“动力”,让“薪水”体现“汗水”。通过公示“责任+清单”方式,制定各类人员权力责任清单,构建权责明晰的司法责任体系,让法官心中有戒尺、行为有准则。通过“考评+督查”方式,制定涵盖法院各类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法官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形成考核、激励和监督新模式,帮助法官干警学会在监督中谨慎用权。提升文化涵养。以“书香法院”建设为载体,通过读书分享会、红色经典诵读、调研征文等形式,组织开展“品读经典·分享感悟”等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正的职业品格;以打造“五型机关”为契机,将“主题党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设立党员法官服务岗,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苹果法庭”在苹果营销旺季巡回审判在全县每一个有司法需求的村庄社区。通过以上举措,全面增强法官干警对法治的真正信仰,对法院工作的无比热爱,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的奉献情怀。
(三)强化目标导向,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遵循,以建设廉洁法院、维护廉洁司法为目标,以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和重申纪律刚性为龙头,狠力整治机关作风。以解决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使全院干警的灵魂受到强烈震撼,遵纪守法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彻底整治顽瘴痼疾,认真组织开展查纠整改工作,通过问题线索“大起底”、重点案件“回头望”、顽瘴痼疾“大整治”为切入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落实,全院干警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得到彻底净化。以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为目的,根据最高院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树牢法官干警廉洁奉公的服务理念,夯实不想腐、不愿腐、不敢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督机制更趋完善。
(四)强化问题导向,净化政治生态。把纠正和防止“四风”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明显成效。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每月的政务督察相结合,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进行突击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时刻绷紧清明廉洁的纪律之弦。继续落实院领导值周工作制度,每周院领导带队对全院干警的考勤、在岗、着装、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建立长效机制。成立工会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对涉及福利性开支事项,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开支合理。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车辆派遣手续,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认真执行《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婚丧嫁娶提前报备制度,全院干警能够严格遵守,杜绝大操大办现象。
二、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短板
(一)重业务、轻政治的现象仍然存在。虽然法院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可在基层工作中,多数干警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虚的,考核指标也比较模糊,偏重看得见、摸的着、见效快的案件办理工作,重审判业务轻思想教育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尽管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一个接着一个地开展,但不同程度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例,在规定动作下,采取不同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但存在理解领会不深不透,入脑入心还有差距,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仍然存在。班子成员能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但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常常孤立地、零散地、局部地理解,就事论事,以干代学,缺乏系统思考,学习效果片面化。比如,有的对涉及分管工作的要求没有真正深入理解、全面领会、融会贯通,还不善于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去观察、分析、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理论指导实践还有一定差距。
(三)重传统、轻创新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停地变化,而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仍习惯于沿用“例会学习”、“说教灌输”、“台上讲台下听”、“记笔记写心得”等教育方式,单调乏味、针对性差,时间一久,干警厌烦了,对学习不重视,对要求学习和领会的思想理论自然是左耳进、右耳出,头脑中不留一点痕迹,教育效果平平淡淡、疲软乏力。思想政治工作非常繁杂、时限性强,还讲究工作周密、细致、严谨,但部分领导干部理论基础薄弱,缺乏思想政治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难以及时有效地掌握干警的思想苗头,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运用得不够灵活,不知道如何点燃干警的热情,抓住干警的兴趣点,不能及时主动有效地消除干警的思想顾虑,解决干警的思想包袱,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当然就很难调动起来,直接影响和制约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弱化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作用,削弱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贯彻落实,制约着基层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更加不利于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对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全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三、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建议
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筑牢司法为民根基,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一)推进思想政治建院,把稳“方向盘”。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务必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扎实开展专题教育,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院党组、机关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着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庄重、严肃和规范。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要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尤其要高度重视个别干警在微信群、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当作有个性,把传谣言、猜“内幕”当成有本事,把唱“反调”、出“风头”当作有能耐等意识形态领域的防范和管控,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
(二)狠抓责任落实强院,种好“责任田”。充分发挥院领导作为“关键少数”的表率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切实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保证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人民法院作风过硬,队伍纯洁。强化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推进监督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构建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紧盯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控机制,推进重要岗位轮岗稳步进行。深入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四长”宣讲“三个规定”为契机,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磨利“撒手锏”。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的审判执行行为,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坚决消除侥幸心理,清除“害群之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平时小事该处理就处理,及时将犯错误的干警拉回到安全地带。加强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法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四)强化司法能力兴院,练好“基本功”。按照革命化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全面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确保绝对忠诚,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按照正规化要求,全面规范队伍管理,深化分层分类管理工作,提高队伍建设精细化水平。按照专业化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健全精准化教育培训模式,注重在贴近审判实践、强化能力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岗位练兵、案件评析等多种形式,帮助干警提升专业能力、丰富实践经验。按照职业化要求,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统筹结合,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干警职业精神,引导干警坚定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筑牢坚守法治信仰、献身审判事业的思想根基,塑造崇尚法治、恰守良知的职业品格。
“人民法院从人民中走来,人民的福祉是我们最高的法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政治持续转化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件具体案件中、实现在每一次诉讼权利的保障中、践行在每一次实体权益的维护中,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成色更足、更可持续、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