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凝心聚力的旗帜;一个身边的榜样,就是一支催人奋进的号角。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莆田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身边的榜样。他们是有形的正能量,也是鲜活的价值观。本版报道的三位先进典型,他们是普通法官的一员,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从榜样的先进事迹中,汲取奋斗的力量。
吴金荣:
“60后”法官的赤子心
6月19日下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吴金荣的儿子带着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材料,匆匆赶到福州的协和医院住院部,这是吴金荣让儿子带的。
今年农历大年初七,吴金荣因胆源性急性胰腺炎到福州治疗。几个月没有进食,身体靠营养液维持,即便最虚弱的时候,吴金荣也没有放松学习。
“案件不能等,病可以晚点看”
时间倒回到2020年11月24日上午,吴金荣如往常一样最早来到办公室,写下了当天的工作计划:开庭办案、去医院、写判决书。
随后,他和另外两名法官驱车赶往四十多公里外的仙游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吴金荣是这起案件的二审主审法官。
在车上,同事发现吴金荣脸色青灰,嘴唇发白,声音也不似往常洪亮。“身体不舒服吗?”同事细问之下才知道吴金荣前一晚肚子疼了一夜。
“您先去看病吧,案件可以延期审理。”同事劝说。“这不行,律师、法警、当事人都通知到位了,”吴金荣说,”案件不能等,病可以晚点看。”
这起案件审理了两个多小时,吴金荣咬牙坚持下来。等到参加庭审的人逐一离开,吴金荣才捂着肚子对旁边的同事说:“站不起来了,麻烦扶我一把。”同事过去搀扶,看到他额头上全是汗。
后来,从医生口中得知,当时情况很危急,吴金荣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2020年底,吴金荣三次住进医院,病情只要稍微好转,就马上出院投入工作。
“案件判下去要考虑社会效果”
今年农历大年初六,出发去福州的前一天,吴金荣给副庭长打电话,将案件办理、庭室管理工作等事项一一交代好,才放心地去治病。
作为刑一庭庭长,过去三年,吴金荣既要统筹全市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又面临着生活考验。2018年初,他的妻子患上重病,吴金荣只能医院、单位两头跑。
同时,吴金荣还主动承担办案任务。同事王长生说:“他总是带好头,当表率,总说案件判下去,要考虑社会效果。”王长生向记者介绍了吴金荣去年办理的一起拒执罪案件。
陈老太和已故丈夫盖的房子产权在公婆名下。公婆去世前,立遗嘱把房子留给了在国外的儿子刘某。刘某要陈老太搬出去,还申请了强制执行。
这起案件事实清楚,可经验丰富的吴金荣却犯了难:“直接判下去,陈老太晚年就没有保障。”吴金荣邀请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商量。“能不能从中调解,让刘某同意给陈老太留个住的地方。”他们俩给刘某打电话,可刘某一口回绝。
面对态度强硬的刘某,吴金荣换了个思路,在法定框架内作出判决,判处陈老太缴交罚金,同时发函,让执行部门先将陈老太安置好,再后续执行。
“‘案结事了’也应是刑事法官的追求。”吴金荣说。最终,这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槌下要有人民情,不能就案办案,要创新思路延伸审判职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吴金荣逐案分析,总结提炼了一案一策一建议机制,指导全市针对涉及行业管理、基层治理中,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安居乐业的114个问题,发出了56份建议书,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活到老,学到老,保持专业是根本”
如今,吴金荣人在医院,同事却经常到他办公室找材料。
吴金荣办公室的书柜布满整面墙,里面放着200多个文件盒,分门别类地装着刑事、民事、行政、生态、执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材料。吴金荣被同事称为“活字典”,不论是法律条文、司法解释、规章政策,甚至是经费支出,他都能随手找出来。
从1979年参加工作起,吴金荣就坚持将学习、消化过后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现在,他的书柜是庭室,甚至是全市刑事法官的资源库。
吴金荣既是一名刑事法官,也是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打铁还需自身硬,活到老,学到老,保持专业是根本。”
去年7月,在办理一起特大卖淫案中,基层法院承办法官拿不准部分被告人犯的是组织卖淫罪还是协助组织卖淫罪,特地请教吴金荣。吴金荣马上从书架上拿出《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判例材料,理清“组织他人卖淫”的解释,又结合刑法的相关规定,区分协助组织卖淫和组织卖淫两者的区别,帮助法官扫除困惑。
在福州治疗了4个多月后,一直输着营养液的吴金荣终于可以吃些流食,精神好多了,看材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最近新出的司法解释很多,趁有空多学习,回去就能用得上。”于是,他特地让儿子将相关材料带到医院。
这位有着36年党龄、工作40多年、快要退休的老法官,盼望着能早点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带好队伍。
陈建红:
妇女儿童的“娘家人”
“遇到事情不要怕,咱们找建红法官,她是咱们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在仙游党建邻里中心的志愿者调解家事纠纷时,经常提到法院的“娘家人”陈建红。陈建红是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少年家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迷途少年”感动于她的谆谆教诲,幡然醒悟;濒临破裂的婚姻在她奔忙调解中,弥合裂缝。
以爱为引做迷途少年的“光明使者”
2009年,陈建红转岗进入少年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陈建红常常为这些孩子感到痛惜,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审好每一起案件,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失足少年。为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做好案件审判中的每个细节,活用审理新方式,让家事审判也有“柔情解法”。2019年底,一起涉恶案件牵动着陈建红的心。
那是一个成长在离异家庭的少年,孩子在遭受校园欺凌后误入歧途。通过庭前调查,陈建红了解到,因从小缺乏父母关爱和有效监管,陈某加入当地不良少年聚集的团伙并成为所谓的“帮主”,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陈某的父亲患有疾病,不惜将治疗费用赔偿给被害人,努力帮助儿子减轻罪责。庭审时,陈建红运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考量好法与情的度,从人伦孝道、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法庭教育,唤醒陈某的良知。当天,陈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并表示服从判决,改过自新。
“审一个案子容易,但要真正去挽救一个孩子却不容易。”陈建红意识到“延伸帮教”的重要性。在探索挽救迷途少年、构筑家庭教育体系的路上,陈建红步履不停。
用爱培育让法治阳光照亮少年心
“建议尽快构建家庭教育体系,为儿童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今年年初,作为莆田市人大代表的陈建红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陈建红坚持贯彻“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理念,最大化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
2014年,由陈建红主审的“小龙案”开创了全国撤销监护权的先河。
当年5月,一组莆田九岁儿童小龙满身伤痕的照片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而施暴者竟是孩童的母亲。陈建红愤怒、心疼,迫不及待地想将小龙拉出悲惨的生活。她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在救助站看到小龙的情景。“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狠心的妈妈。作为少年庭的法官,我决心要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知易行难,摆在陈建红面前最大的难题是,当时法律上对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并没有细化明确的规定,谁来提起诉讼?如何启动撤销监护权的程序?她奔走于乡镇和救助站之间,与小龙面对面谈心了解孩子的意愿,向知情人打听小龙的真实情况……
一次次对接,一遍遍争取,经过多方协商,最终判定由当地村委会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并委托给莆田SOS儿童村代养,用一记法槌,为小龙敲出了“新生”。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被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等联合评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用爱修复巧用调解助力家庭和谐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陈建红擅长断家务事。她一直希望能把家事修复中心进驻到社区去,这样她就能更加了解他们,挽救更多的家庭。
今年3月,“陈建红法官家事修复工作室”进驻仙游南桥社区,陈建红的愿望实现了。
3月20日,陈建红刚到家事修复工作室,就有一对夫妻上门说要离婚。陈建红仔细了解后才知道夫妻二人是有心结没打开。他们已经结婚二十几年了,前不久迎来他们的第一个孙子,王某忙于照顾孙子,家里的矛盾没有及时处理,造成误会越来越深。从交谈中陈建红发现夫妻双方有点意气用事,离婚的意愿没有那么强,于是她让夫妻二人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将事情解释清楚,消除对方的疑虑。问题解释清楚后,王某点了点头,看向陈建红:“法官,我不离婚了,我还要回去带孙子呢!”
在陈建红的带领下,仙游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帮助当事人缓解内心压力、疏导心理障碍、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建立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强化与公安、妇联等部门的联动互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家庭、爱护家庭、维护家庭和谐的强大合力。
年复一年,陈建红将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司法事业。岁月改变了容颜,却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历久弥新!
叶锦荔:
情系海岛的亲民法官
“我们好想阿荔!”6月24日,莆田南日岛南日镇沙洋村原支书杨清贵看着大海,感慨地说。老支书口中的阿荔是莆田市秀屿区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叶锦荔。
1982年,叶锦荔到法院工作。2008年,叶锦荔调到秀屿法院南日法庭工作。先后担任南日法庭副庭长、庭长,2019年调到秀屿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在南日法庭的11年里,叶锦荔被岛上群众亲切地称为“阿荔”。“有事找法庭阿荔”更是成为岛上群众的口头禅。
常驻海岛上送上“亲民茶”
海岛是典型的熟人社会,使得群众不愿轻易对簿公堂,而更希望通过多元化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叶锦荔通过走访,掌握了海岛的社情民意,结合海岛渔民闲暇时爱喝茶的习惯,开创并不断完善法庭“亲民茶”调解方式,通过多元化途径来化解纠纷。
2009年初,南日镇罗盘村的刘女士诉丈夫张先生离婚纠纷一案,通过南日法庭的调解,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又重新和好。罗盘村是个小岛,隔三四天才有一趟船进出,交通极其不便。叶锦荔和同事第一次送达开庭传票时就向村委会干部及附近群众了解该夫妻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叶锦荔和同事通过了解发现了问题的症结,该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非要离婚的程度,只是因为张先生喝酒后会打刘女士,因此刘女士向法庭提出离婚。
为了顺利解决矛盾,促进案件的及时解决,叶锦荔和同事再次进岛,通知双方当事人在罗盘村部进行调解。叶锦荔在村部备好了茶,一边请双方当事人喝茶,一边有针对性地做张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批评了其酒后打人的错误行为。几杯茶下去,张先生主动向刘女士认错,刘女士也原谅了张先生的行为,同意和好。
矛盾化解了,群众开心了,但叶锦荔和同事有时十天半个月都没回过一次家。有一次,叶锦荔的孩子打电话埋怨他:“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都去参加家长会,而你连我的高考都没出现!”电话那头的叶锦荔心里满是酸楚,那时的他,被六月无情的台风困在岛上整整一个月……
矛盾不出岛调解促和谐
海岛群众常年以闯海为生,发生纠纷往往不愿妥协,加上不便的交通,给法庭的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针对这一情况,叶锦荔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农村矛盾不过夜,民事纠纷不出岛”的法庭工作目标,大胆探索诉讼调解的有效方式,创造性地将党支部共建纳入大调解格局之中,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和解结案。
南日镇山初村的一名采石工在开采作业中,因石头松动下滑,被当场压死,死者家属要求雇主承担巨额赔偿。当地党委、政府及派出所多次派员调解,都未果。眼看一场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获悉消息的叶锦荔带领法官们立即赶到现场,他配合当地党政干部,一边平息死者家属情绪,讲解赔偿标准的规定,一边劝导雇主将心比心考虑死者家属实际情况。由于叶锦荔往日工作到位,在群众中颇有威望,经过他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渐渐心平气和,同意依法调解。拿到赔偿款的家属握着叶锦荔的手说:“有阿荔来做工作,我们服!”就这样,一场险些发生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最终平息。
在案件审理时,叶锦荔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并采取多种灵活的调解方式。“我会进行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叶锦荔说。
真心换人心初心暖民心
在海岛多年,叶锦荔几乎没有过过一个完整的休息天和节假日。周一清晨,当常人还在睡梦中时,叶锦荔却在赶第一班船的路上;周五的傍晚,当常人围着饭桌共享天伦的时候,叶锦荔还奔波在回家的途中。
叶锦荔经常说:“这是我们的工作,跟其他法官们做的都是一样的工作。”
心中有百姓,才会如此淡定。也正因为心中有百姓,叶锦荔坚持依法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多年来,经叶锦荔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没有一件被认定为错案,无违法审判的案件。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阿荔更是时刻牢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工作中时时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叶锦荔的同事这样评价道。不管是在南日,还是已离开南日,只要说起“法庭阿荔”,群众都会竖起大拇指,对其赞不绝口,这是叶锦荔扎根海岛多年兢兢业业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在当地群众心中树起的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