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个头不高,却身负重任;他雷厉风行,却平易近人;他性格直率,却细心缜密。年近60岁的他是邻家眼中的好大叔,是村委干部的大哥大,是当事人心中的“编外法官”。他就是新田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新田县三井镇栗里洞村原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郑邦同志。
释法明理“善”调解
“老百姓虽然明道理,但是不太懂法律,只要细心给他们讲清楚法律和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能做通思想工作的。”这是郑邦多年来做基层工作得出的经验。
2019年12月,郑某因向谢某借款36000元久拖未偿还,被谢某诉至法庭。面对法院的传票和法官打来的电话,郑某态度屡屡回避。主审法官想到郑某与人民陪审员郑邦是同村的,郑邦是村委多年的老支部书记,在村里有一定威望,且基层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若邀请他来做郑某的调解工作或许效果会更好,于是,主审法官邀请郑邦一起去做郑某的调解工作。
果不其然,郑某非常配合郑邦的工作。在郑邦几次沟通与循循劝导之后,郑某逐渐明白了回避不能够解决任何问题,法律不存在任何侥幸,对于法院、法官和案件本身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解,并且主动配合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已将36000元及利息如期给付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真情投入“巧”调解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用真心、动真情做调解工作,我相信坚冰也会被融化,再尖锐的矛盾也能被化解。”郑邦认为一名调解员,必须懂得换位思考,做到以心换心。
2019年5月,互为邻里的肖某甲、肖某乙因相邻纠纷,发生吵打诉至法院。该案正好由的人民陪审员郑邦组成合议庭审理。庭审前,郑邦认真查阅案卷,了解具体案情;庭审中,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的观点意见,认真做好要点记录,虚心听取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诠释,用心思考,慎重对待案件细节;庭审后,他又主动协助法官做起了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讲事实、摆道理,举事例、辨利弊。经过一番真情感化、入理劝解,原、被告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修复了邻里关系。
以案普法“担”使命
“在法庭上,作为陪审员参与审理案子是神圣的使命;在法庭下,作为村干部给村民们宣讲法律法规也是光荣的职责。”郑邦这样定位自己的角色。
作为一名老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他接触了形形色色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体会到了法制宣传的重要性,悟到了陪审员的社会责任感。平日里,他会巧妙运用自己“陪审员”与“村支书”双重身份,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给村民群众形象、鲜活地宣讲法律法规。
郑邦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只要工作稍轻松点,他便会走东家串西家,挨户了解情况。2020年3月22日下午,他和往常一样到村民家走访,来到刘某家里,碰巧老两口在吵架。他二话不说,便耐心劝解起来,在得知刘某夫妇是因为几万元借款追不回而闹心之后,他便用自己曾经陪审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例,给刘某夫妇上起了“法律课”,再三叮嘱借钱给他人要打借条、立字据,最后,他还给夫妇俩维权出了“妙招”。
“原以为这3万多块钱要打水漂了,如今听您这么一说,倒是有办法追回来了。支书,真是谢谢您啦!”起初愁眉不展的刘某夫妻俩,在听了郑邦的“以案说法”后,终于眉开眼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