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永州中院家事法庭,最引人注目的是天花板灯里的几百个“和”字和双方当事人诉讼桌前的“和”字,仿佛走进了温馨的“家”中,“家和万事兴”的感觉扑面而来,在这“和”字的背后,凝聚更多的是家事审判庭法官们的爱心、信心、细心、耐心和恒心。
天晓得,当初为什么要结婚呢?一年亲、两年吵、三年离。亲的如胶似漆,吵得无微不至,离得热火朝天——夫妻反目成仇。普通离婚案件从一审到二审,二审案件逐年增多,且难度大,可是我们的法官仍然满面春风,一如既往地坚持用“明是非、讲原则、守公道”的工作理念处理每一起案件。我记得去年11月的一个离婚案件,至今令我难以忘怀,上诉人罗某某与被上诉人彭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开庭前,李飞庭长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双方当事人详细沟通,看看他们内心有什么想法、要求,做他们思想工作,开庭后,双方当事人通过庭审,感受到李飞庭长的正直、公平、公正,双方当事人内心有些感触。休庭后,李飞庭长再与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前前后后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有了调解意向,但是被上诉人的母亲此时提出反对说:“2万元不算彩礼,只能退6万元。”这时李飞庭长把被上诉人的母亲叫到一边,和她耐心做思想工作,从情感、情理、良知,经济条件、文化传统、风俗和法律角度入手,对被上诉人的母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兼顾法律与道德,使被上诉人的母亲感受到温情,冷静理智地思考后心里的疙瘩被解开了,在李飞庭长的耐心梳理和调解下,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时,时间从10点开始已经到了12点半,大家都满意地笑了。身为人民陪审员的我,多次目睹和参与调解一个案子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内心着实为法官的耐心点赞,因为还有些离婚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的调解时间更长。但李飞庭长从不抱怨办案太累,调解太苦,而是用丰富的法学知识查明案件的事实,用睿智的思维分清事实的曲直,用正直的身躯捍卫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用辛勤的汗水捍卫胸前闪闪的法徽。
我还记得去年11月夏宁春主任主审的上诉人邓某某与被上诉人彭某某离婚纠纷案,上诉人要求增加抚养费,庭前调解时,上诉人不愿意增加抚养费,上诉人通过庭审后,夏主任依据案件事实,从双方的经济条件、经济收入、血缘和亲情等角度出发,通过打比方,举例子等方式,从血浓于水,千金难买亲情等原理方面分析,经过1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上诉人终于同意调解方案,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夏主任说,每一起调解结案的案件,都会让自己在把握情与法的结合,体会人情冷暖的同时,也收获着当事人的感动与自己努力的欣慰。家事纠纷类的案件,法官们都会坚持全程调解,优先考虑感情修复,坚持庭前约谈、审理中交流、庭后安抚,认真厘清双方主张的内容,直击矛盾重点,从而快捷高效地审结案件。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普遍实行“调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更多的注重于血缘、亲情、友情、情理、法理,它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效力和法律效力的统一。做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我定将不忘初心,牢记调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