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成立秦安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实现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形成合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责任共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秦安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及各镇分管领导组成。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通知》明确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上级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审议批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长期发展规划,草拟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的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调研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
秦安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打通了社区矫正内外衔接通道,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区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全面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天水市秦安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