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市委讲师团副团长刘宝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解读,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刘宝军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心内容四个方面进行深刻解读。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明确的又一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国家最大的区别。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关于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他还指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是做好“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广大干部纷纷表示,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