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抗击疫情,聊城仲裁在行动
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面对疫情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系列工作部署要求,聊城仲裁办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启动以下防控措施:
1月23日,春节假期开始前夕,聊城仲裁办制定春节值班安排表,做好业务值班安排的同时,办领导要求值班同志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值班人员要求统一佩戴口罩,出入做好消毒防疫,并将每日值班情况报办领导。
积极响应,迅速推出工作安排措施
在山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聊城仲裁办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做出与疫情防控期间相匹配的工作安排。
1月29日,在聊城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聊城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对业务咨询、立案、提交材料、开庭等事项进行了通告。
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多措并举应对疫情防控
2月3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领导第一时间对聊城仲裁办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聊仲办【2020】4号),根据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仲裁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防控小组一并下发《仲裁办办公区出入管理制度》《仲裁办办公区防疫消杀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防控小组安排,购置口罩、酒精、体温计等防疫用品,供当事人及干部职工防疫使用。全办干部职工对办公室、仲裁庭、电梯间等区域,进行集中清扫和消毒,并在电梯间悬挂宣传标语。
公布7×24小时咨询电话,设置疫情防控岗,便民、安全的服务于当事人
为方便解答群众咨询并及时作出回复,聊城仲裁办设置7×24小时咨询电话:15906359292,并由专人24小时负责接听,在疫情防控期,以最便利、最快捷的方式服务于当事人。
在办公楼层的电梯间,设置疫情防控岗,对确需进行业务办理的,经疫情防控岗人员登记并测量体温、进行消毒等措施后,由受访科室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