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日前,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助推依法有序防控疫情。
《意见》从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加大涉疫情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涉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强化抗击疫情责任落实五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工作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意见》要求
加强疫情防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防控和化解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意见》强调
要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涉疫情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厉打击恶意造谣传谣等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涉疫情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涉疫情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强调
要进一步落实依法防控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各项责任落实,加强督察督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