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学法计划》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枣政办发〔2020〕3号文件印发。
枣庄市秉持“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理念,《立法工作计划》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需要、疫情防控需要、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上位法的立改废释等因素,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编制,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定《计划》安排年内完成立法项目22件,包括地方性法规5件,其中,拟提请审议项目2件《枣庄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枣庄市农村公路条例》,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项目1件,调研项目2件;市政府规章2件,其中,年内完成1件《枣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调研项目1件;年内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15件,包括《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枣庄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枣庄市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
《决策目录清单》共公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9件,包括《枣庄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BRT票价调整》等项目。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运行的前提。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学法计划》明确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方式、学法内容和相关要求。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学习法律法规7部。要求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参照《学法计划》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