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聊政办字〔2020〕12号文件印发。
《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握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突出重点与急需先立相统一的原则,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将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文物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列入立法计划。二是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将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公厕管理、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等列入立法计划。三是立法工作效率提高,从2019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部法规到2020年的3部,从2019年制定1部、修改2部规章到2020年制定4部,立法步伐逐步加快。
《计划》安排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3件,分别为《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3件,分别为《聊城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聊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条例》。
另外,《计划》安排市政府规章项目6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4件,分别为《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聊城市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2件,分别为《聊城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聊城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
《计划》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遵循立法程序,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做到严格规范立法。要强化公众参与,拓宽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方式,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反馈制度,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快立法进度,强化督导考核,确保计划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