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巩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桂东县司法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抓好抓实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截止目前,桂东县已全面完成11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是浓厚宣传氛围,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宣传工作。桂东县司法局通过“送法下乡”的宣传方式,走村入户,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人民调解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引导选民自觉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把符合要求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
二是注重工作衔接,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配合。由桂东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相关工作人员,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就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共同推进桂东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同时实地调研换届选举前期筹备工作,通过走访群众、座谈村支两委干部、拜访老调解员等方式,重点了解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建设、工作运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为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指导管理,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桂东县司法局下发了《桂东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做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协助本辖区内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充分酝酿、民主选举,全县村(社区)共选举产生644名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
四是抓好教育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激发“新动能”。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调整到位后,积极组织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选聘人员进行全面业务能力培训,培训方式内容紧贴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重点提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熟练掌握“12348如法网”人民调解系统使用方法,为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下一步开展工作找准发力点,为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有力支撑!
(桂东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