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以来,烟台市牟平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大环节,实施“四大全覆盖”工程,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牟平区落地扎根见效。
构建制度体系工程实现执法公示全覆盖
指导全区45个行政执法主体构建“1+2+3+9”信息公示全覆盖制度体系。即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要求制定1套工作方案、编制2个指南(执法流程指南和执法服务指南)、完善3项工作制度、梳理9张清单(权责清单、主体资格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检查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不罚轻罚清单)。在“牟平政务网”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的362项行政许可、3999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及相关执法信息均在平台进行公示。
强化基础保障工程实现过程记录全覆盖
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配齐配强执法设备。目前全区共配备执法车200余辆、云指挥车29辆、各类音像记录设备927台(套),为依法履职提供了有效科技保障。加快推动执法过程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梳理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领域、重点执法环节,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等刚性制度。把全过程记录落实情况作为“伴随式”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必查项目之一,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进效能提升工程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
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科室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法规科室全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均高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其中新从事法制审核的21人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法律顾问75名,区政府办、公安、市场监管、税务4个部门配备公职律师26名,有效提升了部门法制审核效能。成立由综合执法局、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法律顾问组成的综合执法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发挥委员的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和行业主管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领域法制审核能力。
狠抓培训监督工程实现规范实施全覆盖
加强教育培训。今年会同区委组织部举办封闭式行政执法队伍专题研讨班,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科室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180余人进行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全区729名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150课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实现法治教育培训考试全员覆盖。发挥示范作用。选取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为示范单位,组织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接互学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有力推动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强化督察考核。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分值考核占比达20%以上,发出督察整改通知书19份,让督察长牙、考核生威,切实提升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