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梁春球被双开

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梁春球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1-03-16 12:10:20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梁春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梁春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恶劣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

  

  梁春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生活腐化堕落,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春球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河池市纪委监委)

  

  梁春球简历:

  

  梁春球,男,汉族,广西柳州人,大专学历,1962年4月生, 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10—1987.07任宜山县祥贝乡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7.07—1990.10任宜山县团委副书记(其间:1990年2月至1990年10月挂任宜山县拉浪乡党委副书记);

  

  1990.10—1992.08任宜山县委宣传部理论股股长;

  

  1992.08—2000.02任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副科长、科长;

  

  2000.02—2002.09任东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9—2006.08任东兰县委副书记;

  

  2006.08—2007.01任河池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01—2014.09任河池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09—2016.08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6.08—2020.10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2020.10—2020.11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一级调研员;

  

  2020.11—2021.01任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207/gxjjw601fa3ae-155318.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