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渭南市两级法院通过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现了辖区内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全覆盖。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积极履行生态环境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渭南市两级法院更新审判理念,发挥司法能动性,指导韩城法院与山西河津法院签订区域司法协作备忘录,从生态环保协作、诉源治理协作、诉讼服务协作等10个方面,建立了两地司法协作和互动联络新机制,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开启了司法共建、信息共享新模式,开创了调动各方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新格局;坚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司法修复相衔接,为辖区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渭南市两级法院共审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30件,判处刑罚33人,追缴违法所得600余万元,并及时对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