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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摔伤起纠纷 法官“云”上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1-03-16 02:59:29作者:佚名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月23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雷清波法官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来自上海籍游客姜某的微信信息:“赔偿款已经收到,谢谢您!让您费心了!”

  4月9日,上海籍游客姜某向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微信平台”投诉称:2019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来到张家界旅游,入住民宿“回家的孩子”,10月4日晚上,在酒店侧门的路上踩空摔倒,致左侧股骨粗隆骨裂,手肘小臂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手机前后屏均摔碎。经张家界、长沙两地医院均诊断为骨裂,经两个月医治基本康复,2019年12月2日正常上班。姜某认为事发地点酒店未安装护栏,且事发当晚酒店亦未开路灯,酒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要求酒店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因与酒店老板多次协商未果而向武陵源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微信平台”投诉。

  该院承办法官雷清波简单了解案情后,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便当事人聚集,且当事人相隔千里之遥,决定先进行网上办理,遂转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及参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操作方法,先后进行了三次在线视频调解,听取了姜某的陈述、酒店方的答辩意见,并对当事人上传的证据进行了视频质证。经法官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就损失数额达成共识,姜某将请求金额从12万元降至4万元。就责任负担问题,双方仍然争执很大,酒店老板认为姜某作为成年人,夜晚倒着走路,应当意识到摔伤风险,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大部分责任;姜某则坚持认为民宿酒店应承担全部责任。鉴于双方分歧较大一时不能达成协议,为不影响当事人白天上班工作,调解法官与当事人约定下班后继续进行网上调解,并利用午休时间通过电话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明确指出姜某夜晚散步时自身未谨慎注意,应自负相应责任;同时指出酒店方在事发地点未安装护栏,事发当晚又未开路灯,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教育、开导酒店老板,小酒店要有大担当,要讲人文关怀,看长远一点,尽量让游客满意,为景区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吸引来更多的游客。4月21日晚20时42分,双方终于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达成调解协议:民宿酒店所属公司一次性赔偿姜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25000元;其余损失,姜某自负。双方通过在线签名对调解协议签字确认。4月23日,姜某收到了酒店支付的全部赔偿款,给雷法官发来了致谢信息。

  这起游客摔伤赔偿纠纷的妥善处理,不仅让外地游客见到了武陵源绝妙美伦的风景,更让游客见识了武陵源景区法官为游人服务的热忱之心。

  法官寄语: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旅游企业要以游客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培养以人为本的旅游企业文化,从而提升景区的整体形象。

  法官提醒:广大游客在外旅游观光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仅要抬头看景,还要低头看路!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7915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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