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悠久,生态优美的千年古城——长汀,素有“鄞江一尺水,清可照人心”的美誉。“法医鼻祖”宋慈曾让长汀“狱无冤囚,野无流民”,留下动人的佳话;如今在这片人杰地灵、花果飘香的红土地上,长汀县人民法院高擎公平正义之剑,捍卫着千年古城的和谐安宁,谱写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彩篇章。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涉诉信访化解先进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连续多年获得“全省优秀法院”和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5年2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法院”。
服务大局求作为
近年来,长汀法院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工业强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
“感谢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们及时加强了整改,保障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日前,长汀法院收到该县一家机械企业关于司法建议的反馈函。2013年4月,该院在辖区内的3个开发区分别设立“法官服务工作室”,发挥法律宣传、解决纠纷等服务保障作用。以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坚持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及时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
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中,该院总结出生态审判“三个三”工作机制,即“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和“判后三督促”,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全国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上,该做法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今年3月16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全国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定评结果公示,长汀法院“开创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获评优秀事例。
2014年4月,年逾五旬的张某在扫墓时因燃放鞭炮引发森林大火。法官开庭前专门前往张某所在村,了解到张某有卧病在床的妻子,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对张某依法适用缓刑,用补种林木的方式既可以让生态植被得到较快恢复,也可弥补大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能化解张某的家庭危机。法院在作出缓刑判决的同时,还附上了一份“补植令”。接到“补植令”后,张某和亲属一起出工出力上山补种。目前,被烧毁的400多亩林地基本完成补种。
三年来,该院审结生态刑事案件65件,无一上诉、上访;共发出“补植令”、“监管令”40余份,责令相关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近2000亩,近98%的被毁林地重披新绿。
维护权益暖民心
“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了工钱,讨回了公道,让我们过上好年,你们真是农民工的贴心人!”来自江西的打工妹小苏激动得对长汀县法院执行局长王敬生说道。王敬生微笑地对她说:“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赶紧回家好好与家人团聚吧。”这是今年2月15日发生在长汀县人民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时发生的感人一幕。
近年来,长汀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960件,执结标的1126.9万元,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4年,该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法官这么快就执行到赔偿款,解了孩子治病的燃眉之急。”2105年春节前夕,6岁孩子小涛(化名)的父母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2014年初,小涛过马路时,被李某驾驶汽车撞伤,造成小涛髂骨骨折、腰腹、肺部、头面部等多处受伤,当即入院治疗。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协商,双方同意由李某一次性赔偿伤者94000元,但李某仅给付了 44000元后就玩起“失踪”。找不到李某后,小涛的父母遂提起诉讼,法院于2014年底缺席判决李某赔偿小涛50000元。
2015年1月中旬判决生效后,孩子的父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小涛家庭生活困难,负担较重,遂立即启动执行“直通车”。执行法官根据电话线索联系被执行人,接听者自称是被执行人的亲戚,被执行人已离家且找不到,随即挂断了电话。执行法官没有轻易放弃,第二天再次拨通了电话,执行法官发现接听者熟知被执行人交通肇事致小孩受伤并引发诉讼的相关事宜,同时对案件审理及判决履行存在诸多疑虑和侥幸。把准“脉搏”后,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讲明了相关法律规定,耐心解答对方的种种疑问,消除了接听者的疑惑。半小时后,对方终于被打动,真诚地说,“你是个耐心负责的好法官,肯为我们着想,我们愿意听你的!”春节前夕,李某将50000元赔偿款交到法院。
诉讼服务全方位
“您好!这里是诉讼服务中心,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在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时可听到立案法官这样的话语。这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
步入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里设有操作简单、便捷查询的电子触摸屏;柜台式、人性化的立案和信访办公室;方便当事人的休息座椅和书报栏;滚动播放的开庭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电子显示屏;免费提供诉讼须知手册和各种应用文书样本,以及笔、纸等等。“我忘记带老花镜了,但在这儿放置着三副老花镜,真的方便了我们老年人。”2014年12月5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的张老汉笑着说。
2014年以来,该院把便民、利民、惠民的情怀渗透到工作中的每一环节中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去银行缴纳诉讼费,不仅要排队等候,还要来回奔波。现在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直接刷卡,只要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实在是方便了不少。”不久前,一位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体验了银行POS机缴费后,高兴地说道。
为解决当事人交费难、来回跑、效率低等问题,落实便民诉讼,2014年6月,长汀法院在部分乡镇和偏远村落成立便民服务站和便民联系点,在基层法庭建立片区法官联系制,构建“一乡(镇)一站一协理员、一村一点一联络员”的司法服务与公开模式,有效解决偏远乡村群众诉讼难、了解法院工作难的问题,做法得到省法院肯定。同时,依托“庭、站、点”结合的司法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220件次,举办法律咨询32场次,引导群众就地解决纠纷300余件。
司法公开获点赞
近日,一条“我借给别人的钱要不回来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起诉呢?”的咨询通过手机发到长汀法院的微信公众号上,“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持起诉书、身份证及借条等相关证据即可”。相隔仅3分钟,发来微信的当事人得到回应并在详细咨询多个问题均有满意的答复后,用“点赞”表达了对法官的谢意。发来微信的吴某在厦门打工,最近经济纠纷,正寻求司法帮助。没想到小小的微信传输,却及时为他解答了法律疑问。
为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促进司法公开,今年以来,长汀法院相继建成网站、开通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与网民、手机用户实时沟通与联系,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诉求表达乃至意见反馈,让司法公开触手可及、使便民服务“一网打尽”。
“用手机一扫,诉讼指南、诉状范本、风险提示通通被我打包带走,不怕丢,还环保,今天真是满载而归啊!”日前,前来长汀法院了解立案程序的张女士开心地说道。
2014年10月份,长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布了微信二维码,方便群众扫描,为老百姓解惑答疑、法律咨询又多了一种便捷渠道。同时,还通过二维码生成软件,将诉讼指南、文书格式、诉讼收费标准等22项内容制作成一个个便民二维码,放置于导诉台供当事人取阅,还安排了导诉员为当事人详细讲解使用方法。当事人只需动动手指,通过手机联网扫描相关服务对应的二维码,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司法、获取信息。该院每个工作日都安排法官通过微博、微信进行辨法析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新法律法规,该院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及时予以公布和宣传。
多年的挥洒汗水,留下了司法为民的足迹;多年的不懈努力,凝聚着公正司法的印痕。站在新的起点上,长汀法院将继续发扬“人一我十,滴水穿石”的长汀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美丽长汀建设、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5/04/id/1582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