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人物 > 陈浩: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陈浩: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16 03:03:28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年春节,一场没有硝烟的遭遇战不期而至,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蔓延,迅速席卷全国,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按下了暂停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疫情当前,人民法院不能缺位,群众的司法需求不能漠视,公平正义更不能缺席。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的法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勇担使命,越是艰险越向前

   自疫情发生以来,太湖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上下一心,与时间赛跑,和疫魔较量,在抗击疫情的一线挺身而出、力战不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党员志愿者踊跃抗疫,青年突击队并肩逆行……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初心和使命,为群众撑起了抗击疫情的“防护伞”,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也是最容易疲倦懈怠的时候,我们要始终保持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风险意识,清醒看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到位,坚决摒弃麻痹大意、侥幸松懈思想,做好打硬仗、打大仗的准备,坚定打攻坚战、打持久战的信心,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斗志,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统筹兼顾,防疫办案两不误

   当前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我们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迎难而上,替群众排忧解难,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尽力将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要强化法院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二要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仅不能停滞,更需要转变思路、优化机制,将法院审判执行的功能作用发挥在防疫工作的第一线。要开拓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对于执行案件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银行转账支付等非现金结算方式领取案款、履行义务,在保障顺利结案的同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以法为纲,注入法治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既是对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场极大挑战,也是对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一次法治大考。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对于法院而言,更要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战“疫”,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防疫工作始终,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强大法治正能量。2月10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当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统一了执法标准、程序、依据。在疫情防控期间,太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进一步强化干警业务知识储备,对疫情防控新型案件、法律适用等相关业务工作进行预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疫情等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月20日,太湖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快审快判了安庆市首例涉“疫”犯罪案件,被告人胡某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起到了很好地警示作用;要加大对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六稳”工作中的司法保障作用,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太湖法院研究制定的《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诉讼服务、强化文明善意执行等八个方面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将为疫情期间复工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有效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这是习总书记对防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也是我们开展防疫工作的行为准则。太湖法院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2/id/4806791.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