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高瞻远瞩、大气磅礴,极具震撼力、感召力,是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标志和结果。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其功能是解决社会纠纷、处理社会矛盾。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法院要担当起光荣使命,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把握新方位,找准立足点、切入点、着力点, 紧扣服务和保障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精心谋划法院工作新举措、新机制,积极探索法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需求,让十九大精神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人民法院必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心系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宗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到具体法院工作中,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近年来,民间借贷、网络诈骗、生态破坏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长,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重大风险。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奋斗目标去找准方位,谋篇布局,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首先,要立足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及时高效、审慎处理每一个事关群众利益、事关长远发展的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公正审判看得见、感受得到。要发挥司法规范、引导、评价、教育的功能,通过权威公正的司法裁判,为人们的公共生活、经营行为确定规则,划出底线,培植善良风尚,引导诚实守信,惩戒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其次,要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作为审执工作的重点和优先方向,着力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收入提升、医疗服务、教育公平、住房改善、优美环境、洁净空气等需求,强化审执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三,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使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得到有力保护。其四,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始终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畅通开门纳谏渠道,通过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深化审务公开、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等,找准审执工作中人民群众不满意的薄弱环节,直面矛盾,正视问题,积极整改,接受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能动司法,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法官联系点活动,坚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校,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解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做好以案释法,参与综合治理。要加强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对当事人做到细心关怀、耐心倾听、精心释疑、诚心解难,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设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实行就地开庭调处纠纷,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适用诉讼费减免缓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打得赢官司。要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将群众意见转化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依据。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增强办案本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新时期新阶段,案件数量日益增加、审理难度日趋增强,加之社会对审判工作的日渐关注,对法官司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网络信息时代也对审判工作提出了越来越严的要求。进入新时代,法官要不辱使命,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才能履行好判断权和裁决权。在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为此,我们要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提升善于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辨法析理的本领、社会沟通本领、舆论引导本领。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本领,做到既守住政策法律底线,不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换取一时一事的解决,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体现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也提出更高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多元化、矛盾纠纷多元化的现实需要,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形成诉讼与非诉讼有机衔接,建立便捷高效、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要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多元化解纷机制。在强调法院和法官作为调解主体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主管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社会影响的人士等组织或个人进行多元化调解,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纠纷,委托行业协会、专业部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人民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认真搞好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改革目标。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是人民法院永恒主题。当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为此,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平衡。在运作中,要根据案件的事实繁简程度、社会影响大小、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的指导意义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做到当简则简,该繁则繁,繁简得当,力争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由此,从立案、送达、审理、宣判到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从民事、行政到刑事案件,从一审到上诉程序,都可以实现合理的繁简分流。这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的关键之举,更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加强队伍监督管理,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管好队伍,遏制腐败,公正执法,提高法院公信力,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一支坚强、模范、群众信得过的法官队伍,是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司法的根本。当前,在司法领域,个别腐败现象,日益突出,是法院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个问题,我们应当着力打造“干净司法”,从源头上控制“腐败污染”,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审判机关,没有一支过得硬的队伍,使命担当任务的完成就是一句空话。“执法犯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恶劣,使司法公信力急剧下降,这方面的案例时有发生,已经给我们提出了警示,因此要把队伍管好,才能履行审判职能,完成社会矛盾化解的任务真正让党放心,使人民满意。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用公开体现司法的文明、权威、亲和、公信。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和社会听证的领域。把取保候审、缓刑免刑、鉴定评估、执行异议、执行款分配、再审立案等内部程序更加外部化、公开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当事人查询平台,使当事人可以及时查询案件审限延长、执行中止、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等有关情况;将司法公开履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情况反馈机制;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机遇,迎接智能时代新挑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迫切需要。智慧法院,可以消除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地域困境、时间困境、情景困境,让人民法院收集民意更加快捷、更加全面、更加客观,确保人民法院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有的放矢调整司法政策。智慧法院可以全方位公开人民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让司法更加透明,让社会公众更加便利地参与司法、见证司法,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从而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诉讼参与人少跑腿”,切实减少诉讼参与人的诉累。智慧法院,实现网上监控、全程留痕、全程跟踪、全程监督,可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智慧法院,可大力推进网上立案、预约法官、查询办案进度、缴费、传递证据材料等工作;同时结合网络便民措施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式、一站式服务等。智慧法院,全力推进电子诉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司法信息,不断扩大司法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智慧法院,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动态分析管理法院各项工作,强化司法审判质效管理,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救济需求。
满足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同的社会阶层、群体和成员,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一个健全规范的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可以引导各个社会阶层、群体和成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反之,假如诉求长期不能得到表达,利益主体将被迫采用其它一些极端的形式。为此,作为基层法院,要从源头拓宽民意沟通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渠道。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司法决策,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完善法院新闻发布和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实绩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法院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及时收集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要做到有人应、有人管、有结果、有反馈。
责任编辑:张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