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民事法官,审理的案子经常是围绕着家常里短。家事案件看似“简单”,但因夹杂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各种感情,若再涉及房产等较大利益时,处理起来真是“没那么简单”。有时候“想想审限!判出去吧,不要犹豫。”可真要动笔时却还是想找一找“两全法”,尽量化解双方的矛盾,就算是判,也尽量做到判决有温度、有“人情味”。
梳理过去一年审结的案件,有一份判决书让我倍感欣慰,它虽然不像调解书,让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但判决双方当事人却能“重拾天伦”。
“又是房子惹的祸”,开完这个庭心理不免感叹。因为一套房,父女对簿公堂。2000年左右,小白姑姑的老房子遇上拆迁,当时姑姑没有足够的钱购买安置房,小白父母用多年攒下的积蓄以姑姑名义购买了这套房屋,时年小白12岁。后小白一家三口去南方发展,房子由姑姑一家打理。直至2013年,姑姑催着过户,小白父母考虑夫妻俩就一个孩子,房子早晚是孩子的,于是将房子直接过户至小白名下,小白因此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2014年,小白父亲回京,直接住进了涉案房屋,并将自己名下的另一套小房子出租用于生活开销。小白与母亲仍在南方打拼,但小白每月仍给父亲转钱用于生活开销等。2017年,小白和母亲归京,可却开始了租房生涯,明明有房,母女俩为何租房呢?
原来,小白一家关系并不融洽。因多年积累的家庭矛盾,小白和母亲并不愿意与父亲共同居住,且就房屋居住使用问题三人未协商一致。2020年初,小白一纸诉将父亲告至法院。接手案件后,最初想的是女儿起诉父亲腾房,若是处理不好怕会引起舆论风,如何兼顾维系亲情和保障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我眼前的难题。
起初,我想到了调解。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我发现试着做调解工作,但未果。“小卢,咱们明天再去当地了解下情况!”次日,通过前往当地社区居委会,又走访了邻里邻居,我和助理终于对房屋的来源及居住情况,小白一家人的关系情况了解的七七八八。安排第二次庭审时,我让小白母亲参与庭审,再次细化了解矛盾症结,结合之前的走访,我再次尝试做双方调解工作,但未取得良好结果。囿于案件调解僵局,我动笔撰写了判决书。
这份从法理依据、共居条件、住房保障三个角度撰写的判决书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期待,也满含一名法官的专业与希冀。判决最后我附上了一段寄语:“最后,本院亦建言双方,‘家和人兴百福至,儿孙绕膝花满堂’。常言,家和万事兴,父女对簿公堂本院甚感遗憾。家庭矛盾在所难免,但诚恳劝诫双方正确、理性对待。身为父母,应理解子女的不易;作为子女,当思父母养育之恩。判决虽已作出,但亲情诚可贵,诉讼过后,诚愿双方弥合裂痕,再续天伦,妥善解决家庭矛盾。”
2020年9月4日,当事人收到了这份判决书。当日,我接到了小白律师的电话:“法官,我们收到了判决书,当事人及我本人都对这份判决很满意,不光是我们赢了官司,而是您做了这么多调解工作,还从法理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剖析,我们心服口服。小白表示仍然会从经济上帮助她父亲。谢谢您。”第三天,我又接到了小白父亲的电话:“法官,这个判决我琢磨了两天了,虽然我输了官司,但我认可这份判决,我也会反思自己的问题,挽回家庭,谢谢您。”那时刻,我明白原来判决书也有温度,其实我更感谢我的当事人让我再次重温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