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机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 ,推出了一系列有力度、有温度、能感知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以来,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积极探索,试点推出“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实行以来,已有众多群众从中受益。在取得良好成果前提下,2021年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决定在 “三省一市”范围内全面推出“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按照前期试点、扩大范围、全面推出的分类推进原则,自2021年3月12日起,安徽、上海、浙江、江苏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新政推出后,安徽、上海、浙江、江苏的户籍居民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申请落户时,即可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验。
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来所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网上迁、无需奔波即可办”。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整合了皖、沪、浙、苏四地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校验取代纸质户口迁移证件,简化了跨省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有效实现了“一地受理、网上迁移”。
下一步,安徽、上海、浙江、江苏四地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的“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打下坚实基础。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目前,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