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宣读了《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关于表彰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省公安厅作为10家“河南省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之一,受到隆重表彰。
自2018年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省公安厅共承办政协提案172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连年保持在100%,得到了省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省公安厅在多年办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办理机制。坚持执行办理工作“四级”负责制,即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委员所提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分管厅领导直接抓,具体指导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研究部署,逐件明确工作任务,严把质量关;各承办单位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办理和沟通工作,明确专人办理,切实做到每一件提案都有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工作中,各承办单位牢牢掌握本单位承办提案的整体情况,深入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做到找准关键、精准办理。对时效性强的提案,快事快办、及时解决;对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委员反复多次提出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力求解决落实;对拘于相关政策和现实条件无法解决的,向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各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采取电话沟通、网上交流、上门走访、邀请座谈、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吸纳委员意见建议,找准问题症结,提高针对性,向委员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机关工作情况,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每一件提案答复文件成稿后,都要经过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制总队、办公室逐级审核,从政策法律、工作流程、行文格式等多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答复意见能够直面问题、言简意赅,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安机关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和成效,然后分管厅领导和厅主要领导签发,让委员看到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果。同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提案办理结果。
责任编辑:张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