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天津23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正常办公,且津蓟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天津收费站各启动了一处“警保联动”快处工作站,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办理“快处快赔”手续。
全市23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春节期间正常办公,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符合快处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就近到全市任意一个事故快处中心进行处理。各快处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中的“业务指南——事故快处”模块查询。同时,双方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的“事故快处”功能完成交通事故处理。
为方便春节假期驾驶人快速解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2月10日起,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人保、平安两家保险公司继续实施“警保联动”服务举措,以下日期的每天8时30分至15时,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站:2月10日至2月19日,荣乌高速公路天津站启用由人保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共同设置的事故快处服务站;2月10日、16日、17日,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启用由平安保险公司和属地交警大队设置的事故快处服务站。
为确保快处点发挥实效,高速交警将在各条高速公路沿线派警值守,事故当事人拨打110报警后,接警人员对符合快处条件的告知前往快处服务站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回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在原地等待交警,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耽误回家过年或节后返程耽误上班。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事故当事人注意,去高速公路事故快处服务站解决的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事故车辆必须能自行移动;二是必须是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三是交通事故必须是无特殊情节(如逃逸、涉酒、涉毒、涉牌证、涉外、危险品等);四是当事双方必须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此外,当事人互换驾驶证后,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以防一方当事人反悔责任无法认定,然后要迅速撤离现场尽快到快处服务站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发生事故后,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应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
“人撤离”: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即报警”: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